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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专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及地点
200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专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8月19日8:30至18:00,地点由各市、县(区、市)招办指定,填报办法按《江苏招生考试》(2006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考生填报志愿须知》执行。
二、获知录取情况及招生计划
考生可至当地市县招办、中学查询本人的录取状态和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的院校及专业计划情况。“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也将同期发布有资格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准
考号和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的院校、专业计划,以便考生查询。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得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
三、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按招生计划上标注的有关院校分数、选考科目等要求准确填报。凡招生计划中未注明分数要求的,考生特征分不得低于350分。
2.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今年的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全部结束,不再组织补录工作。
3.考生应珍惜此次征求平行志愿填报机会,认真填报A、B、C三所征求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按规定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并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来源:江苏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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